南京庆华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润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某某、某某等民间借贷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19)苏民申4088号
再审申请人江苏润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南京庆华建设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苏11民终270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本院经审查认为,江苏润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撤回再审申请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审查期间,江苏润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向本院书面申请撤回再审申请。
准许江苏润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撤回再审申请。
审判长  薛山中 审判员  郭 群 审判员  关 倩
书记员  潘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