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通 知 书
(2023)辽1303执769号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辽1303民初54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4月3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规定,责令你履行下列义务:自接到本通知书起三日内,向申请人支付2553733元及利息,并承担执行费27937元。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四月四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15566******
本院地址:朝阳市龙城区中山大街五段153号邮编:122000
风险提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
报告财产令
(2023)辽1303执769号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3年4月3日立案执行***与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你未履行义务,应当限期如实报告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责令你/你单位在收到此令后三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
报告财产范围详见附件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六条。
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拘留
等措施。
此令
附件:1、报告财产的相关法律规定
2、被执行人财产调查表
朝阳市龙城区人法院
(院印)
2023年4月4日
附件1报告财产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人民法院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依职权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的,应当向其发出报告财产令。金钱债权执行中,报告财产令应当与执行通知同时发出。
人民法院根据案件需要再次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的,应当重新向其发出报告财产令。
第四条报告财产令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交财产报告的期限;
(二)报告财产的范围、期间;
(三)补充报告财产的条件及期间;
(四)违反报告财产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五)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报告财产令应附财产调查表,被执行人必须按照要求逐项填写。
第五条被执行人应当在报告财产令载明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书面报告下列财产情况:
(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理财产品、有价证券;
(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四)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份额、信托受益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五)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被执行人的财产已出租、已设立担保物权等权利负担,或者存在共有、权属争议等情形的,应当一并报告;被执行人的动产由第三人占有,被执行人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其他财产权等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也应当一并报告。
被执行人在报告财产令载明的期限内提交书面报告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延长期限;申请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适当延长。
第六条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提交书面财产报告之日,其财产情况发生下列变动的,应当将变动情况一并报告:
(一)转让、出租财产的;
(二)在财产上设立担保物权等权利负担的;
(三)放弃债权或延长债权清偿期的;
(四)支出大额资金的;
(五)其他影响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权实现的财产变动。
第七条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后,其财产情况发生变动,影响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的,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补充报告。
附件2
被执行人财产调查表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
根据你院()辽1303执号报告财产令,
现向你院申报财产如下:
被执行人
基本情况
证件号(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邮寄住址(或住所)
联系电话
当前财产
情况
现金、银行存款、收入等
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房屋等)
动产(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
财产性权益(债权、股权、股票、债券、投资权益、基金份额、信托收益权、知识产权等)
其他财产情况
一年内财产变动情况
注:如此表不足使用时,可自行填加附页
被执行人(签名或者**)
2022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