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天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江苏天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京市第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111执2367号

关于江苏天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南京市第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29971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到位304717元,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至此,本院(2020)苏0111执2367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