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万家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与***、江苏万家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3)昆民初字第3302号
原告***。
被告***。
被告江苏万家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望山南路111号,组织机构代码72933758-0。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江苏万家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3年9月22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审理中,原告***向本院申请撤诉,理由正当,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00元,减半收取计200元,由原告***负担。
代理审判员***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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