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南通西亚暖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新城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1291执24号
南通西亚暖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新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南通西亚暖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新城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立案标的为本金298723.22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及鉴定费14016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326850.3元(执行费4875.89元已缴纳)。至此,申请执行人南通西亚暖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依据(2020)苏1291民初2370号、(2021)苏12民终317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执行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