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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人山东正地建材有限公司、被保人山东中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0983执保289号 申请保全人山东正地建材有限公司与被保人山东中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保全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审理庭作出(2023)鲁0983民初990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冻结被保全人银行存款116.79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并于2023年2月16移送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23年2月17日冻结被保全人银行账户,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23年2月17日至2024年2月16日止。 至此,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2023)鲁0983执保289号予以结案。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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