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丰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行政撤销行政决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决定书
(2017)苏09行辖8号
原告江苏丰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原告江苏丰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撤销投诉回复一案,建湖县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江苏丰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变更被告为滨海县人民政府。建湖县人民法院报请我院管辖。本院认为,本案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本案由本院审理。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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