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英泰斯(苏州)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与江苏恒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苏0507执2593号
申请执行人英泰斯(苏州)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恒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2019)苏0507民初6805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江苏恒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江苏恒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67277.87元,或查封、扣押被执行人所有的相应价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张木林
书记员  叶成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