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苏1282执1094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江苏广宇重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2761524394H,住所地靖江市。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苏信义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江苏聆游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2MA1YEPKJ7W,住所地靖江市。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1982年1月29日生,汉族,住靖江市。
本院在执行江苏广宇重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聆游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百六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苏1282执109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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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仇 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