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仁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晋0624执444号
申请人:江苏苏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新沂市唐店街道昆山路73号。
法定代表人:朱华明,任董事长。
被执行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溪大道中段1号。
法定代表人:郭玮,任董事长。
江苏苏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到位。(2021)晋0624执444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王建强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书记员 左国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