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克莱克空气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南通克莱克空气处理设备有限公司、磐石生命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鲁0283执3869号
申请执行人南通克莱克空气处理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海门市正余镇工业集中区(新和村)。
法定代表人:吴克军,总经理。
被执行人磐石生命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平度市同和街道办事处通达路17号。
法定代表人:李德平,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南通克莱克空气处理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磐石生命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4月20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平度市人民法院(2017)鲁0283民初8833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冷明明
审判员  王进兵
审判员  彭海滨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书记员  王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