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与江苏坤浩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坤浩建设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陕0112民初9979号
原告:***,男,1972年10月14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巢湖市庐江县,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被告:江苏坤浩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南京市鼓楼区幕府西路金域中央街区(三期)01幢403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6793709350R。
法定代表人:***。
被告:江苏坤浩建设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住所地:西安市雁塔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3098750677U。
负责人:***。
原告***与被告江苏坤浩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坤浩建设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0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7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意思表示真实,出自自愿,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1569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784.5元,由原告***负担;剩余784.5元由本院退还原告***。
审 判 员 ***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
法 官 助理 ***
书 记 员 刘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