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1012执1087号
***、南京旺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南京旺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扣划了南京旺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29777.12元(其中29435.12元已发还申请执行人,342元转本案执行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该案以执行完毕结案。
为此,本院(2020)苏1012民初4587号民事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已经全部执行完毕,(2021)苏1012执1087号执行案件以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