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日新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与江苏日新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苏09执412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8年5月20日生,汉族,住盐城市大丰区。
被执行人:江苏日新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盐城市大丰区。
法定代表人:张晓霞。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江苏日新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案[执行依据:盐城仲裁委员会盐仲〔2019〕裁字第401号裁决书],本院于2020年10月27日已立案执行。因被执行人江苏日新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在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辖区内,为便于该案执行,提高执行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盐城仲裁委员会盐仲[2019]裁字第401号裁决书由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执行。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收到本裁定书后通知相关当事人。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 判 长 徐士平
审 判 员 刘传龙
审 判 员 张生龙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
法官助理 程登健
书 记 员 徐颖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