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雅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无锡市爱尔贝母婴护理服务有限公司与苏州雅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苏0583执保488号
申请人:苏州雅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昆山市玉山镇中山路36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7532052971。
法定代表人:陈金望。
被申请人:无锡市爱尔贝母婴护理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无锡市永和路18-2-42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MA1ML5779K。
法定代表人:浦毅骏。
我院在审理(2019)苏0583民初1073号原告苏州雅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无锡市爱尔贝母婴护理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苏州雅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被告名下存款210000元。原告苏州雅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苏州雅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无锡市爱尔贝母婴护理服务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10000元。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 判 员  李 霆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  柳心宽
书 记 员  孙振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