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江盛自控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江盛自控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盖州市人民法院

受 理 案 件 通 知 书

(2021)辽0881执881号

沈阳江盛自控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江盛自控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辽08民终161号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你/你单位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补充提交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

二、本案由法官陈光负责执行。

特此通知。

审判员 陈 光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书记员 李生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