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顺星耐火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顺星耐火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泸定山盛水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泸定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3322执恢15号

江苏顺星耐火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泸定山盛水泥有限公司:

江苏顺星耐火科技有限公司与四川泸定山盛水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0000.00元。至此,江苏顺星耐火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向本院申请执行恢复的案款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