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绿城星际建设有限公司

上海延际实业有限公司与杭州绿城星际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沪0117民初2954号
原告上海延际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杭州绿城星际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上海延际实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现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并无不当,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海延际实业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上海延际实业有限公司负担(已付)。
审判员 李 琛
书记员 陆梦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