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通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华通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平海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委托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皖0225执恢506号
申请执行人:安徽华通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无为市。
法定代表人:李家荣,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安徽平海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
法定代表人:孔海雁,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孔海平,男,1986年1月12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
本院在执行安徽华通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与安徽平海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孙海平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安徽华通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自愿撤销强制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皖0225执恢50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李亮群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韩 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