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皖0225执2367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为支行,住所地安徽省无为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5853700770J。
负责人:***,支行行长。
被执行人:新宇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无为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1537120682。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安徽华通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无为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5153711209A。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汉族,住安徽省无为市。
被执行人:何帮定,男,汉族,住安徽省无为市。
被执行人:***,女,汉族,住安徽省无为市。
被执行人:***,女,汉族,住安徽省芜湖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为支行与被执行人新宇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通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何帮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新宇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房产、土地尚在评估、拍卖中,待财产处置完毕后予以分配,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皖0225执236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群
审 判 员 张 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王 红
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皖0225执2367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为支行,住所地安徽省无为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5853700770J。
负责人:***,支行行长。
被执行人:新宇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无为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1537120682。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安徽华通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无为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5153711209A。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汉族,住安徽省无为市。
被执行人:何帮定,男,汉族,住安徽省无为市。
被执行人:***,女,汉族,住安徽省无为市。
被执行人:***,女,汉族,住安徽省芜湖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为支行与被执行人新宇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通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何帮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新宇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房产、土地尚在评估、拍卖中,待财产处置完毕后予以分配,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皖0225执236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群
审 判 员 张 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王 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