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红旗锅炉有限公司、某某市建馨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0283执恢177号
申请执行人:哈尔滨红旗锅炉有限公司,住所地哈尔滨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市建馨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市。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哈尔滨红旗锅炉有限公司与**市建馨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到位。至此,哈尔滨红旗锅炉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吉02民终370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