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0281执1250号
申请执行人:**,女,汉族,1993年11月14日生,住胶州市。
被执行人:青岛东方铁塔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江路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1696761378。
法定代表人:韩方如,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履行完毕法律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鲁0281执1250号执行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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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