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大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某某、驻马店市大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豫1702民初1389号 原告***,男,1968年4月22日出生,汉族,住驻马店市驿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举、***,河南济世雨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1974年10月27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 被告:驻马店市大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驻马店市通达路与文娱二路交叉口东南角。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建成,1980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住驻马店市驿城区。该公司法律顾问。 被告:驻马店市中心医院,住所地驻马店市中华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2800418805965C。 法定代表人:***,院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驻马店市示范区正义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本院于2020年1月22日受理了原告***与被告***、驻马店市大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本院认为,案件事实较为复杂、当事人争议较大,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 判 长  刘 莉 人民陪审员  *** 人民陪审员  ***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