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皖淮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蚌埠市皖淮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蚌埠壹玖捌玖网咖网吧金鼎皇庄店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通 知 书
(2017)皖0303执7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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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皖淮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皖0303民初122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对该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未能自动全部履行,权利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令你在收到本通知书后立即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本案执行费。否则,本院将依法予以:1、强制执行;2、司法处罚、3、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
联系人:刘润明
联系电话:3713235
账户名称: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账户号码:80×××73
开户行:徽商银行蚌埠龙湖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