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天目建材有限公司

某某、临安市天目建材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4)浙0112执恢1386号 申请执行人:***,男,1953年7月26日出生,汉族,住杭州市临安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被执行人:临安市天目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临安区板桥镇环湖村。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临安市天目建材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临安市天目建材有限公司已被本院宣告破产。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4)浙0112执恢138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