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博智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甘肃博智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玉门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甘0981执1331号 ***、甘肃博智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与甘肃博智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398847元(劳务工程款342472元、案件受理费6375元、***行金50000元),执行费是5883元。本院立案执行后,认为***主张的***行金计算有误,经核算,本案涉及的***行金应为10012元,故本案执行标的应为358859元。现本院已强制扣划案件款358859元、执行费5883元。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甘0981执1331号案件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