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众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某某、大洋众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204执恢217号 ***、大洋众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2年7月27日立案执行的(2022)吉0204执恢217号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大洋众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2014)船民二初字第278号判决书,被执行人大洋众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履行缴付本金115967.00元及利息的义务。因被执行人大洋众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全部执行款返还至申请执行人,且申请人已书面申请结案。故被执行人大洋众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