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艾菲德塔业有限公司

某某、河北某某塔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景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冀1127民初888号
原告:**,男,汉族,1973年4月17日出生,住景县。
被告:河北***塔业有限公司,地址景县龙华镇,统一社会代码:91131127689284364C。
经营者:于建海。
原告**与被告河北***塔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9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员 王国鹏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 周翔宇
书 记 员 乜纪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