崛起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崛起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与**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豫0191民初20787号
原告:崛起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6150051745。
法定代表人:王建如。
委托代理人:张涛,河南格思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1975年11月6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睢县。
原告崛起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6日立案后,原告于2020年12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崛起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900元,减半收取1450元,由原告崛起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刘学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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