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红旗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靖江华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某某、某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苏1282执恢626号
申请执行人:靖**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2MA1MW1UW91,住所地靖江市。
法定代表人:王卫东,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江苏安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住靖江市,组织机构代码:66680618-2
法定代表人:何养利。
被执行人:上海中发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法定代表人:陈邓华,董事长。
被执行人:上海红旗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住上海市松江区。
法定代表人:虞文磊。
被执行人:***,男,1963年1月15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被执行人:***,女,1970年6月20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本院在执行靖**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中发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红旗电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安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和解长期履行,依法可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款,第二百三十条,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苏1282执恢626号案件的执行。
如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本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蔡明义
审判员  赵浩平
审判员  郭满秋
二〇二〇年五月七日
书记员  刘 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