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兴沁建安有限公司

山西兰花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与沁水县兴沁建安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沁水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8)晋0521执484号
申请人:山西兰花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高平市马村镇塘西村西。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沁水县兴沁建安有限公司,住所地沁水县城新建东路3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人山西兰花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沁水县兴沁建安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沁水县兴沁建安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6日主动将211230.50元(含执行费、诉讼费)转至本院账户。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