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禾砼混凝土有限公司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珠海市金禾砼混凝土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0404执1058号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珠海市金禾砼混凝土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市生态环境局与珠海市金禾砼混凝土有限公司非诉执行案件,珠海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珠环罚字〔2020〕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