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大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双、江山市大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881执68号

申请执行人:**双,男,1963年11月7日出生,汉族,住江山市。

被执行人:江山市大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81147891493H,住所地:江山市虎山街道江东大道55号。

法定代表人:何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双与被执行人江山市大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中,经本院执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