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喜田强建筑物拆除有限公司

因施工现场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被罚款1万元,公示截止期:2022/12/30(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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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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