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硕华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某某万峰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吉0502执2735号
申请执行人:北京硕华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万峰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北京硕华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万峰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北京硕华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吉0502执273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