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硕华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硕华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某某万峰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吉0502执2735号 申请执行人:北京硕华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万峰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北京硕华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万峰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北京硕华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吉0502执273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