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创业久申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创业久申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瑞华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18)京0111民初6741号
原告北京创业久申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瑞华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北京创业久申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北京创业久申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创业久申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北京创业久申防水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审判员  周桓
书记员  杨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