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教育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招远市教育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烟台德方置业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招远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鲁0685执831号
申请执行人:招远市教育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招远市。
法定代表人:温江飞,经理。
被执行人:烟台德方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招远市。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招远市教育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烟台德方置业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18年8月10日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9年10月25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9)鲁0685执851号执行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孙福建
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姜书春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路尚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