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奎文区光华建筑安装公司

潍坊鹏宇混凝土有限公司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0784执保231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潍坊鹏宇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郑奎强、潍坊市奎文区光华建筑安装公司财产保全案件中,根据(2020)鲁0784执前调1376号执行裁定所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对被保全人郑奎强、潍坊市奎文区光华建筑安装公司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冻结金额合计12647.42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2020)鲁0784执保2316号执行裁定已进行部分保全,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