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万通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1 因涉嫌车辆装载物遗洒造成公路路面污染,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被罚款人民币伍佰元(台路政罚
2 因在2018年度嘉兴市建筑业企业“双随机”检查情况中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不合格,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自2019年5月10日起限期三个月,在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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