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大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常州华通新立地板有限公司、天津市大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通 知 书
(2021)津0319执39号
本院受理常州华通新立地板有限公司与天津市大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法院代字0319)出具的法律文书,应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法院代字0116)立案执行,故本案销案,本案所查控财产一并移送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