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腾达尔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腾达尔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市武陵源区桃花十里客栈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811执228号
***腾达尔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市武陵源区桃花十里客栈:
申请执行人***腾达尔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市武陵源区桃花十里客栈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市武陵源区桃花十里客栈主动履行48473元(含执行费673元),余款3700元***腾达尔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自愿放弃。本院(2021)湘0811民特21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内容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自动履行完毕结案。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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