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可靠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长春可靠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吉林期货大厦工程款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吉0104执恢43号 申请执行人长春可靠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吉林期货大厦。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吉林期货大厦工程款纠纷一案中,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但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