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华方水务(中国)有限公司、临江市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临江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681执恢101号
华方水务(中国)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华方水务(中国)有限公司与临江市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7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临江市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1年10月29日自动履行2,080,000.00元,临江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4日将该款2,080,000.00元转付申请人华方水务(中国)有限公司;剩余1,270,000.00元被执行人临江市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1年11月11日自动履行,并转付给申请人华方水务(中国)有限公司。至此,本院恢复执行的(2020)吉0681民初15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