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青岛日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东葛家社区居民委员会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鲁0214执1136号
申请执行人青岛日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彭家台社区。信用代码913702147064608770。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东葛家社区居民委员会。住所地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东葛家社区。
法定代表人于礼,系该居委会主任。
申请执行人青岛日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东葛家社区居民委员会债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6)鲁0214民初4284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自愿撤回了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0214民初428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胡绪庆
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