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新禹水利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与毕节市新禹水利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526执972号

张某某(申请执行人)、毕节市某某有限责任公司(被执行人):

张某某与毕节市某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5481.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5481.0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张某某(申请执行人)。至此,张某某(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黔0526民初7443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