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鑫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鑫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辽01执1444号
沈阳鑫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局:
沈阳鑫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沈阳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至此,沈阳鑫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辽01执1444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长  王大鹏
执行员  李大鹏
执行员  蒋宝昌
书记员  李 鹏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