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212执2740号
申请执行人青岛实力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崂山区。
法定代表人:刘伦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汉族,1984年7月2日出生,住青岛市崂山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青岛实力电器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青岛实力电器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经查询,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鲁0212执2740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王思清
审判员 于 泳
审判员 徐春雷
书记员 于丰钦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