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0406执683号
***、湖南教建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南教建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23年5月1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已生效的(2022)湘0406民初1077号民事调解书,要求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审查立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湖南教建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自动履行欠款66240元,该款已全部执行到位,其他款项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本案已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同意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已于2023年6月26日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