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浙0902执858号
浙江**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浙江**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舟山凤凰岛假日酒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7)浙0902民初4394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浙江**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8年4月16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舟山凤凰岛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8)浙0902执858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