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阳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驰宏成混凝土有限公司***公司与德惠市阳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德惠市永盛兄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106执恢77号
***驰宏成混凝土有限公司***公司、
德惠市阳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德惠市永盛兄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驰宏成混凝土有限公司***公司与被执行人德惠市阳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德惠市永盛兄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吉0106民初2666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欠款本金1302315.00元及违约金,并支付案件受理费及执行费。本院依法受理,执行案号为(2020)吉0106执1361号。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将全部欠款给付完毕,申请执行人表示已收到全部执行款项,至此,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笫108条第(l)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吉0106执恢77号案件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日